女老师给男朋友亲戚家的孩子辅导,反手就被举报,简直是过河拆桥。
“双减政策”落地后,校外培训机构迅速退场,留下了退费难、找人难的“烂摊子”,让学生和家长们倍感无奈。
与此同时,许多曾经在放学、周末或休息,利用教师资质和教学经验,在校外违规代课赚外快的老师,也少了一大笔可以用来贴补家用的收入。
不得不说,教培行业原先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学校的老师们屡禁不止,时常不顾后果和有违师德地在校外进行“盈利性辅导”,而且越小的城市或县镇,违规辅导的现象就越严重。
按理说,任课教师在校外给亲戚家的孩子免费辅导,应该是合理合规的。
可是这两天我在网上看到的一则女教师的“辅导经历”,还是让我惊掉了下巴。
事情是这样的:
一个“精神小伙”听到姐姐为自己家孩子的数学成绩发愁,又没法找辅导教师,就自告奋勇地隆重了自己的教师女朋友玲玲。
因为双方刚刚认识不久,正处于相互了解和试探的阶段,因而这份恋情在亲戚朋友间还没有完全“曝光”。
所以这个小伙在姐姐面前声称:这是他以前的老同学。
不幸的是,他的姐姐马上信以为真,这就为以后的“荒唐误会”,埋下了一个浓重的伏笔。
不过这位玲玲老师的教学水平倒是一点儿也不含糊,在她的悉心指导下,男友外甥的数学成绩有了显而易见的进步,而且不管是学习习惯还是学习方法,都有了质的飞跃。
按理说,这次“成功辅导”的后果应该是家长老师皆大欢喜、男女双方两情相悦才对。
但问题出在最后给辅导费的时候,在女老师和女家长之间,闹出了一些不愉快。
主要是这个小伙的姐姐“嘴欠”。
本来就是朋友帮忙,男女双方又带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恋情,再加上门明令禁止任课老师在校外辅导。
那么既然看到孩子参加辅导的不错,到最后结课付钱的时候,按照当初约定好的“意思意思”,干净利落地交钱走人就可以了。
以后还可以做朋友,说不定,还能做亲戚呢!
结果,女家长冷嘲热讽的一句话,就把很多事情都给整“黄”了。
她说:“你们老师这一行挺吃香啊,每次辅导讲两个小时,比我上一天班都赚得多。”
玲玲老师当时听了就一愣,但想着这位女家长,不管怎么说是自己男朋友的姐姐,自己的行为又属于校外违规辅导,于情于理,自己都应该低调行事,就没有吭声。
结果不知道是对辅导费用不满意,还是对弟弟这个“老同学”不待见,觉得给“自己人”的孩子辅导,理应免费不给钱。
总之,这位女家长直接跑到玲玲老师所在学校的校长室,举报该老师利用课余时间到校外辅导。
这样的行为,确实有些不厚道。
不用多说,这位弟弟肯定觉得很尴尬:
自己好心给姐姐介绍自己的女朋友,帮小外甥补习数学,虽然说课时费跟外面请老师辅导差不多,但大家知根知底,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专心,最后孩子在数学方面的学习习惯和考试成绩都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
那么最后按照约定给钱,为什么会变成一场“老师帮忙辅导,家长反手举报”的教育闹剧呢?
而且这位女家长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无语:
我又不知道这是你的女朋友,这么收费不合理,我举报她有错吗?
对此很多网友和家长的评价,都只有四个字:
“过河拆桥!”
而这位家长之所以没想到这一点,是因为她只注意到了自己说得“有道理”,从头到尾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说事儿,却忽略了自己的无理取闹。
实际上作为家长,如果对于老师的讲课和辅导费用有异议,那么应该尽快和作为“介绍人”的弟弟去谈,如果实在谈不拢,也可以直接去找其他老师。
毕竟作为“受害者”的玲玲老师,其初心不过是给男朋友家里帮忙,既然约定了适当的辅导费用,自己也付出了相应的心血和劳动,那么等孩子进步和课程结束后,收取一定的“辛苦费”我认为没有什么问题。
当然按照“双减”后的法律法规来说,任课教师在职期间确实不应该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辅导”,这是毋庸置疑,也不接受反驳的。
毕竟大多数任课教师,在牵涉经济利益的前提下,确实不可能做到对参加辅导和不去辅导的孩子“一视同仁”。
所以这样的管理规定,是对教学秩序和校纪学风的维护。
因此,尽管很多网友都对女家长“托弟弟请老师给孩子辅导,等孩子学习有付过辅导费以后,再跑到学校举报辅导老师”的荒唐做法感到气愤不已。
但是总而言之,任课老师就是不应该到校外辅导,不管谁是你的男朋友,不管你们事先有没有约定费用,孩子的学习有没有进步,最后到底有没有给够钱,你付出的努力到底有没有得到回报。
作为一个老师,在校外辅导时吃的亏,只能是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