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某女老师辅导期间与孩子家长发生不正当关系,时间长达5年,原配妻子拍下近百段视频作证。最终,涉事二人却被在酒店蹲点的警察抓捕。这场闹剧引起了新年的首要场教师网络舆情风波。
这件事里有两个特殊群体:一,教师;二,女教师。
因此牵涉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教师是否要履行较高的道德教育义务?二,女教师是否要有一定的职业规范意识?
一、老师是传授知识与道德的特殊群体,本身有较高的道德要求
案发后,涉事老师被停职。争论最多的问题是:有必要因为一件私人不正当关系而采取这样严厉的举措吗?
从这句话来看,大家首先都默认这件事是不正当的,无论你是不是老师,婚内出轨都不对。在道德判断上站队一致,这是令人欣慰的。分歧就在于老师犯了这样的错误需要被重罚吗?
我的回答是:要!而有人认为老师无非也是一个职业而已,没必要努力学习就会有回报。我对此是坚决反对的。
首要,老师是个特殊的群体,有较高的道德要求。
认为老师和其它职业差不多的人,犯了一个致命的逻辑错误:老师和其它职业的内容相同。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其它职业的本质是知识、技能的传授,一个工人的技术好,他就是个好工人。
而老师是知识与道德的双重传授,所以"思想品德"这门课是由老师来教授的。如果你说老师和其它职业差不多,那么我可以反问你:难道思想品德也是一门技术吗?我可以说自己擅长一门手艺,但我说自己擅长思想品德,这听起来不搞笑么?
一个技术工人必须擅长一门技术。而同时教授道德的老师也必须有较好的道德建设。
第二,师生关系是模范关系,且老师占据了人生价值观形成的宝贵期。
一个人的品德是先天本具,还是后天形成的?这个问题历来争论颇多。但有一点是大家共认的:后天环境对一个人价值观的塑造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的教育体制很特殊,一个人从6岁上学,要经历小学6年、中学3年、高中3年、大学4年,时间长达16年,而且都是人生最年轻、最容易受别人影响的时期。换句话来说:这段时间,大多是一张白纸。
而这段时间里,老师和学生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占到三分之二强。又因为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对等的,是上对下的模范关系,所以我可以说:学生是模仿了老师16年。
老师的知识、道德都对学生有着直接、强烈的塑造作用。而你说老师的影响没那么大,你觉得这可能吗?
第三,中国文化不同于西方。
西方流行的价值观是:个人生活和职业道德分开,你工作做得好就行,个人生活如何是你自己的事。中国很多人就受到这种价值观的影响。
然而教师不同于其它工种,是知识与道德的双重传授,所以老师的个人品德问题尤其重要。这里的逻辑错误如上所述。不过我还想补充一点:中国文化尤其重视师德,这是东方文化的独特之处。"师者,授道解惑也"这句话深入人心。处理我国问题,要照顾到这个中国现实。
所以,教师有着较高的道德要求,这不是努力学习就会有回报,是事实!
二、女老师也是特殊群体,应该有一定的职业规范意识
涉事的另外一个特殊群体是女老师。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分歧点在于:女老师是否算特殊群体,要不要养成一定的职业规范意识?
我的回答是:算!必须要!
但是网上也有另一种观点特别流行:(如图)
这里的论证方式很有趣,特别像情侣吵架。女生总是妙语频出,听起来言之凿凿。经常把男生说得哑口无言,无法反驳。然而我们都知道:这些话其实是不合逻辑的。
首先,职业就是有特殊性的,其本质在于关系、环境的特殊性。
迪厅、洗脚店、泰国酒吧等,这些工作地点总是给我们浮想联翩。然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在迪厅里,哪怕两个陌生人也能很快建立一种亲密关系呢?
据一项社会学调查表明:迪厅空间逼仄,大家很多时候被迫挤在一起,身体距离感消失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没有了。奇妙的灯光、奔放的氛围更是摧毁了大家对陌生人的防范意识,所以两个陌生人也可以迅速建立亲密关系,做出种种亲密举动。
这里的特殊就在于给亲密关系创造了环境。
案件中的女教师,职业特殊性就在于和学生家长的关系接近。两性关系的前提就是频繁的互动,而给孩子辅导的女教师和家长恰恰有这样的环境,所以更容易发生这样的事。
其次,这种论证很混乱,把人和关系混为一谈。
他论证逻辑很简单:女教师本人=女教师的教师职业,所以女教师是高危职业。男家长本人=男家长的职业,所以男家长的职业也是高危职业。
我们说过,问题是本质在于关系、环境。一个人可以处在很多关系、环境中,我的观点是:在女教师和男家长这种关系中,容易滋生某些问题。然而一旦脱离这种关系,就要另当别论了。
不是我抬杠,女教师可能还有其它身份,比如微商。她出问题了,你能连带着说微商也容易滋生同类问题吗?
把女教师的身份等同于她本人,到底是谁在贴标签呢?
三、个人生活不是自由地,以及我们要关注人类幼年期
最后一个附带的问题是:个人生活与公众道德形象的关系如何把握?
在我们所讨论的上述案件中,其实答案已经预设在问题里了。
之所以说是逻辑预设,是因为我们一开头就指明:老师是知识与道德的双重传授者。
一个技术工人肯定是掌握一门技术的人,但他不一定有着多好的道德。但一个同时传授道德的人也必须是在道德上有着较高建设的人。
所以由我们开头的定论自然引申出相应的结论。那么关系是很明白的:女老师个人生活坚决不允许出现类似的道德败坏事件。
而其它职业没有那么高的道德要求,即便出问题了也不会对他的工作有什么影响。
但是我们有另一个问题:我们普遍性地希望一个人超卓是德智双全的。可是我们也说了,现代社会里,其它职业更强调职业道德,而非个人生活道德,这与我们的传统理念相冲突。
此种矛盾如何思考、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留给读者继续思考。限于篇幅和中心主题,笔者不再论述,也是不想把问题得那么远。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总是习惯思考成人的利益,对孩子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在这个案件中,孩子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因为涉事男女家长可以离婚、重组家庭,但孩子成了这个破败婚姻的遗物。试想,如果你是孩子,你觉得自己该归属何方?孩子会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但其实也是最无辜的,因为他从头到尾都没有任何错。
此外,父母上失信,孩子考公务员、当兵都受影响。孩子被毁掉的不仅是青春,更可能是未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孩子不是孤立于父母之外的另一种存在,本身是成人的幼年时期。从人本的视角看,我们总是关注成年期,却忽视了最脆弱的幼年期,这不是有一个问题吗?
作者:枸杞鸡汤和西西的诗
优质情感领域创作者,国内C9、华东五校研究生毕业。一个不正经地聊哲学的正经男人,兼两个熊娃的宝爸。喜欢边喝枸杞鸡汤,边品人生五味。座右铭:在不断打脸中不断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