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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博文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 学好网 作者: 浩瀚 发布时间:2023-09-11 23:47:09 阅读: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首要章总 则

首要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章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排的状况招生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

第二条学校:兰州博文科技学院

部标代码:13514

办学水平:普通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办学性质:民 办

第三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校地址: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311号

邮政编码:730101

学校网站:http://www.bowenedu.cn

电子邮件:bwxy@bowenedu.cn

招生联系电话:0931-5272600,52724

第二章概 况

第五条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于2002年由兰州交通大学申办成立,2004年被确认为独立学院,属于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排的状况。2021年,经批准,转为独立设立的本科民办高等院校排的状况,更名为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国内招生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学士学位。

第六条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学校以工程为主,文理、经、管、艺多学科相结合,现有8所学院,43个本科专业招生。

第三章 招生 计 划

第八条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对毕业生就业、各省学生、区域经济发展、近年来录取成绩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各省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原则和方法。来源计划经批准后,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手册、招生指南、招生网站等形式一次性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 取 规 则

第九条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备案管理模式,备案比例一般为100%-105%。首要次报名的考生被视为主要志愿者考生,首要次报名的考生被优先录取。非首要次报名的考生只能被未满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学习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习备案,录取时承认学习。考生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即高考考试成绩+各种政策学习,包括省),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者(专业间无分数差异)”的原则分配专业。文史考生按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科考生按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已满时,应根据考生填写的参考志愿者进行适当的调整。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的,应当根据考生的志愿者和成绩安排适当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应当退出档案。

第十在实施“3+3”和“3+1+2”模式综合改变高考的省份,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变方案实施招生政策。考生必须符合我校发布的专业(专业组)所选科目的要求。

第十甘肃工艺美术(艺术)专业在甘肃艺术本科第二批录取,采用甘肃艺术统一学校考试排的状况成绩;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按照排的状况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增加学习数量、降低分数的各类考生。

第十按照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档案调整、档案阅读、退出、审核等环节,确定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1范围内。

第十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校,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任何发现欺诈行为的人将被取消资格并返回家乡。

第十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十九我们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都是英语。

二十根据、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排的状况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新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

第二十录取时,应与以往考生一视同仁。

第五章 专 升 本 录 取 规 则

第二十二条在省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

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录取制度。

第二十三条贫困户建档立卡考生录取。贫困户建档立卡考生,如

已建档立卡户自愿录取,普通招生志愿自动失效。未被本批志愿录取,普通考生批志愿优秀。

第二十四条投档原则。免试生按招生院校公布的专业能力考试办法执行;贫困户和普通考生志愿者均为平行志愿者。平行志愿备案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备案”备案。也就是说,根据考生的排的状况分类,从高到低,然后根据排的状况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者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旦检索到计划中未完成的学校,将向学校备案。

第二十五条征集志愿者录取。首要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实行志愿者征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志愿者征集。志愿者征集规则与首要轮志愿者相同。志愿者征集可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申请情况适当降低分数,较低分数可在较低控制分数线下 20 分以内(含 20 分)备案录取。

第二十六条本科院校入学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或受到处罚的,取消录取资格。

收 费 标 准 及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改委公告[2018年]第1号)的相关内容,我校新生学费标准为:经济管理、文学和历史每名学生每年1.9万元;科学、工程和艺术每名学生每年2万元。

住宿费:4人每学年1700元;6人每学年1600元;8人每学年1450元;

第二十八条 优秀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学年、二档3300元/人/学年、三档2000元/人/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助学制度。此外,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奖学金制度。

附 则

第二十九条过去盛名大学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和规定立即废除。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学校普通高考招生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学校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必须经招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招生就业办公室批准,私人宣传造成的招生问题,由宣传单位承担后果。

第三十一条 大学排的状况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大学排的状况将对以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大学排的状况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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