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优秀1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优秀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白话文给您超卓的朋友。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一
为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务安全,加强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巡查,详实、清楚地记录巡查日志。
2、学校行政做好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记录好学校值班日志。
3、做好每周轮流的班级值日制度。
4、门卫人员按照学校制度,做好校门口人员进出登记、验证工作。
5、值班人员如发现问题,按照学校的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二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打点巡更。
2、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本校学生出校门须有请假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7、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8、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三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制度如下:
1、疫情期间,所有进出单位的车辆、人员均从大门进出,不得翻墙,因为站内大门要关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安全。
2、谢绝外来车辆(领导批示的特殊除外),如家属,需与当事人核实,出具家属合影。
3、检查所有进站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测量体温登记,如发现咳嗽、发热等情况,向站长报备,立刻返回家中,同时,站内领导不得到员工家中看望,情感后续弥补。
4、门卫师傅负责对门口进行消杀工作。
5、门卫师傅自己也要注意防护,口罩由办公室统一配齐。
6、发现突击状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国难当头,其利断金!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四
为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人员按学校的管理要求尽心尽责做好门卫工作,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能离开岗位。
二、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生不准进校。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三、坚持出入登记制度,学校上课后,外来人员不能随意入内,来访者门卫须问清事由,经许可、登记方可入校。
四、休息天和每天静校后,学生不得进入学校。闲杂人员无论何时一律不准进入学校。
五、家长到校与教师联系,或来宾因公到校,须经传达室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
六、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找人顶替,有事请假。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准私自放行人和车辆。
七、在无学校批准的情况下,门卫值班人员要制止任何人将任何学校公物带出校门。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确定值班室及校门内外卫生区域整洁卫生
九、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关校门,下班后要对各门窗进行检查,并及时关闭未关的门窗。
十、门卫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校园安全。
十一、若因门卫工作失职,造成的学校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五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周丽梅主任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和园长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在2 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镇教办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幼儿园的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当班教师对早晨到园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并做好晨检记录。如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 篇六
一、门卫务必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务必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状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务必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状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一次。
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篇七
为落实“安全首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综治工作的指示,切实保障广老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www.baihuawen.cn☆故的发生,推进我校“平安校园”的建设,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除日常值周制度外学校另设安全保卫小组。组长谢飞;组员沈黎松、宣永华、宋超、黄伟良、王陆军、王伟峰、夏杭、冯建焕、屠秀强、张继钟。保卫小组协助值周教师实施学校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巡查,校园安全保卫小组分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校外围巡视,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排除,以确定学生人身安全。值周领导及值周老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放学时间对停放在学校大门左右50米禁停区范围内的车辆及时劝阻和疏导。同时关注校园周边有无可疑情况。
3、实行教职工休息天及寒暑假轮流值班制,负责校园巡视,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4、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专聘生活指导老师负责日常生活起居管理,晚间由值班教师、生活指导老师、保安等共同负责管理住校生的安全。
5、加强安全防范,各办公室、教室在静校时,要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贵重物品不放在办公室、教室过夜。休息天将各类出借的教学仪器交学校专门负责人统一保管。
6、传达室保安人员要切实执行《保安门卫制度》、《传达室保安工作职责》。
7、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
8、校安全保卫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门卫值班制度 篇八
一、治安巡逻队成员
学校值日领导、校中层干部、政教员、各年级值日班主任。
二、工作纪律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坚持24小时巡逻护校,时间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校园安全。
2、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脱离岗位,每日上晚自习时到治安室到,值班时间确定通讯工具畅通,一呼即到,不拖拉,不推诿。
3、值班领导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安全巡逻情况记录,以明确各自的。责任。
4、值班人员禁止酗酒后上岗或在工作中酗酒,值班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迅速准确地处理突发事件。
5、值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对校园场所勤巡勤查。
三、工作任务
1、对校园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危险游戏活动、防打架斗殴工作,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保管室和学生宿舍等部位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报告,消除隐患。
2、学生宿舍关灯后,要巡查学生宿舍,检查学生就寝人数和就寝安全,发现学生违背就寝管理制度和不安全行为,要和宿舍管理人员一起制止。
3、值班人员应加强校园巡逻,对校园实施有效的监控,加强学生上课、自习纪律管理,发生治安事件要及时制止和报告,并积极主动处理。
4、在校园内发现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盘问,核实身份。
5、巡逻人员应熟记各类报警电话号码,一旦发生情况及时报警。
6、要根据违纪违法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
7、发生突发事件要首要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并及时报告。
8、坚持24小时巡逻、守护,白天巡视校园不少于4次,夜间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
四、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1、在交接班时间,凡晚到10分钟者视为迟到,提前10分钟离开者视为早退,交接班时间晚到30分钟或提前30分钟离开、值班过程中擅自脱离岗位30分钟者视为旷工。
2、校值日领导负责检查值班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完成情况,发现未遵守工作纪律和未认真完成工作的情况,将作登记,作为奖惩的依据,也作为本年度评优的参考因素。
3、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未发生治安事故,全额发放本职岗位津贴,并视其校情发放一定的奖励津贴。
4、凡旷工扣除津贴或工资20元/天,迟到、早退、不签到或违反其他工作纪律,扣除津贴或工资5元/次。
4、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扣除岗位津贴5―10元/次
5、旷工、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治安责任事故,将承担事故调查处理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学校门卫室值班制度 篇九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早晚按时开关大门及教室、办公室门窗。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学校,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法秩序分子要依法严惩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进校后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6、不让闲人进校游荡,确定教学秩序正常化。
7、对校内物资出门要严格查询、登记。
8、上课期间,未经同意,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以确定学生的安全。
9、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10、下班时间,如有上级电话等应及时通知有关领导。
11、加强夜间巡视、值班,协助保安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疫情门卫管理制度 篇十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为了使我校和幼儿园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统一、有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学校成立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领导机构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2、负责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首要责任人。
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一)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二)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期对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校(托幼机构)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报告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同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检查报告流程:
班主任晨检(发现)报告校疫情报告人报告校长报告镇卫生院和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
学校晨检、午检工作制度: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每天早上学生到校后、中午上课前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 1、班主任及时了解缺勤学生和在校生病学生情况,发现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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